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对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在全面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的基本情况,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老年人社会救助情况,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情况。
执法检查组将分成6个小组,于今年9月至10月,分赴北京、山西、山东、湖南、广东、贵州等6省市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2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12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关于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