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老年协会成立的背景
根据省委、省政府2009年5号文件精神,宜兴市委于2010年3月17日召开的第91次常委(扩大)会议上,研究决定成立市老年协会。这既是顺应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也是市委、市政府重视老年人事业发展的正确决策。成立市老年协会主要有三个需要:
一是人口老龄化趋势的需要。我市早在1983年就进入老龄化县市行列。目前,全市老年人口已有22.4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1.14%,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面对老年人数量与需求的不断增长,迫切需要市老年协会这样一个全市性的社会团体组织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桥梁和纽带,加强与广大老年人和老年组织的密切联系、沟通交流、反映需求、开展活动,团结和服务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更好地做好为老服务工作。
二是老年人事业发展的需要。老年人事业作为一项长期和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经济转型发展和政府职能转换,成立市老年协会,将为老年人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更高层次、更为广阔的平台,有效地推动老年人工作不断解决新问题、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三是完善老年组织机构的需要。目前,国家、江苏省和无锡市都已成立了老年社团组织,且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必须建立从省到社区(村)的五级老年协会网络。我市镇村已经成立了老年人协会。同时,市有关部门条线老年社团组织也相继成立。所有这些,都需要在市级层面上建立老年协会,作为全市老年人和老年组织的指导和协调机构。
二、市老年协会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和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政协李志浩主席带领筹备小组开展一系列筹备工作。在赴省老年协会咨询请教,到周边县市考察学习,并向市委、市府主要领导作多次请示汇报,对实质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起草章程。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和市有关文件精神,起草市老年协会章程。
2、注册登记。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程序,经市社团登记机关依法完成了注册登记。
3、产生会员。团体会员由各镇、园区、街道老年人协会和相关涉老团体组成;个人会员由各部门推荐,主要由分管老年人工作的领导组成。
4、推荐理事。按照要求,市老年协会成立理事会。拟任理事由热心从事老年人工作、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会员担任。根据这一原则,推荐理事候选人名单,报请市委同意后,最终确定48名理事候选人,并提交大会选举产生。市老年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候选人名单由市委在理事人选中提名,并提请全体理事会议选举产生。
三、召开市老年协会成立大会
8月3日,在市政府会议中心多功能厅隆重举行宜兴市老年协会成立大会。无锡市委常委、宜兴市委书记蒋洪亮到会祝贺,并为市老年协会揭牌;市领导李志浩、邵亚群、华学文等出席了成立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宜兴市老年协会章程》,明确了工作职能和工作重点。会议选举产生了首届事事会,李志浩当选为会长,钮颂坚当选为副会长,宦志荣当选为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