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老龄、民政部门要把提高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作为2015年老年协会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力争到2015年底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首次明确将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纳入公益慈善类或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范畴,进行直接登记。同时,鼓励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自愿组合,成立联合组织,依法进行登记。文件要求把老年协会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组织孵化资金、村集体资金对老年协会的扶持力度;支持老年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公益创投项目,探索开展政府购买老年协会服务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试点经验。
《通知》还提出,要深入开展基层老年协会“乐龄工程”,充分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老年“星光计划”和“幸福计划”及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等资源,改善老年协会设施条件,并提出鼓励涉老服务和活动设施由老年协会参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