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宜兴市老年协会
关于开展合格老年活动室检查验收的
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老年协会:
根据市老年协会《关于做好合格老年活动室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宜老发[2014]7号)文件精神,为检验全市老年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三年初见成效的实际成果,在各镇(街道)老年协会初查和申报的基础上,即日起将对各镇(街道)申报的合格老年活动室进行检查验收。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成立验收小组。为有效做好检查验收工作,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市老年协会联合成立检查验收小组。蒋志才(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科长)任组长,许正辛(市老年协会办公室主任)、黄方俊(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副科长)任副组长。
二、验收时间安排。自即日起开始。根据各镇(街道)老年协会的申报情况,由验收小组会同有关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老年协会商定具体验收时间。
三、验收工作对象。各镇(街道)老年协会申报的符合合格标准的行政村(社区)老年活动室。
四、验收标准条件。按照市老年协会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合格老年活动室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验收小组逐条对照验收,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
五、面向社会公示。验收告一段落后,凡符合合格老年活动室标准的,在《宜兴老年》会刊、《宜兴市老年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六、举行授牌仪式。公示结束后,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老年协会联合为合格老年活动室授牌。
宜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宜兴市老年协会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