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当老年人需要法律服务时,只能是自己想办法去解决。自2020年,新庄街道及各村(社区)建立老年维权法律援助站以来,街道、各村(社区)老年协会聘请法律服务志愿者,组织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及时调解涉老纠纷、为失能老人上门服务等已成为常态。尤其是在化解涉老纠纷中突出“三讲”,畅通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快车道”。
一是讲道理,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新庄社区一居民将二楼房屋出租后,因卫生间时常漏水,影响楼下一对老夫妻的日常生活。房客早出晚归不见人影,房东也联系不上,小区又没有物业管理。社区老年协会法律援助站聘请的王律师了解此事后,及时联系维修公司上门查看,确定漏水点和修复方案。在此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最初,房客认为是租的,不应该负责。老夫妻俩则说水是因房客使用才流下来的,争执不下。王律师指出,漏水产生的问题,属于相邻关系纠纷,这不是一般的侵权,谁家也不是恶意,关键还是房屋设施老旧客观因素导致的。老两口长期在家,日常遭遇漏水确实影响了生活质量,希望邻里换位思考。具体计算到这次漏水的修复方案成本并不高,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房客修复漏水点,老夫妻俩自行承担室内的设施更换费用。至此,纠纷不到一周即妥善化解。此类相邻纠纷,只要不聚焦个人过错问题,道理讲清楚,问题还是容易化解的。
二是讲规则,合情合理实现依法解决。王婆社区矛盾双方因侵犯隐私,要求拆除摄像头。这实际上也是邻里之间相处积怨矛盾引发的。街道老年协会法律援助站的张律师多次上门调查得知,两家的老爷子都是退休老干部,一家门上还赫然挂着“模范家庭”荣誉牌。为一个摄像头吵不停,来龙去脉确实很复杂。先是一家不满另一家在门口装鞋柜,后又不满在阳台上搭违建,再发生老爷子生病时被另一家儿子的关门声惊吓到,才有了门口相遇辱骂推搡。向社区反映、报警无效后,另一家装上摄像头,邻里矛盾不断升级,两家老人不得安宁。张律师征得当事人同意,组织现场调解。这样做能满足老百姓“让大家评评理”朴素的基本需求,也能实现“有话好好说”的调解效果,让双方真正弄清楚邻里相处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不外乎人情,但法与情也有边界。通过组织签订调解协议的方式,固定了基础事实,明确了解决办法,让双方基于共同的生活安全和安宁需要,选择共同使用安装的摄像头,兼顾了隐私权保护,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讲感情,打开心结顺利化解矛盾。有两家人从2008年起,一直作为好邻居相处。2021年,“十几年的好邻居”却因一件小事闹的不亦乐乎。一家要求另一家将砌在门口的一块高出地面几公分的平台拆除。而这个平台已存在多年。一家真正目的就是要惩罚另一家老太婆,平时随口骂人没有嘴德。村老年协会法律援助站聘请的张律师通过谈话调解,耐心疏导双方情绪,让双方意识到多年的老邻居之所以近年来冲突不断,可能跟老人的身体情况、精神状态、家庭生活的变化有一定关系。不是对门的老婆婆人变坏了,而是年纪大了,俗话说的“老小孩”问题出现了。这时的老邻居,更应当互相照顾,互相陪伴,理解对方的身体变化。双方的儿女不是要指责对方的不是,更应当多多陪伴自家的老人,这才是老邻居的新处法。经过调解,双方心结打开,纠纷得到了化解。 (鲁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