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西路55号

邮编:214200

电话:0510-80792121

传真:0510-80792121

E-mail:yxlnxh@hotmail.com

网址:http://www.yxlnxh.com

 
足浴养生有禁忌 10种人不适宜足浴
 
已阅:1061次  发布时间:2013-12-13 14:33:27

足浴是通过水的温热作用、机械作用、化学作用及借助药物蒸汽和药液薰洗的治疗作用,起到疏通奉理,散风降温,透达筋骨,理气和血,从而达到增强心脑血管机能、改善睡眠、消除疲劳、消除亚健康状态、增强人体抵抗力等一系列保健功效。

  近年来,足浴受到了很多人的推崇,但是专家提醒,通过足浴进行养生保健也是有一些禁忌的:

  1、足部有皮肤破损及烧、烫伤者。

  2、各种感染性疾患:如丹毒、脓肿、骨髓炎、蜂窝组织等。

  3、严重心脏病、肝病患者及精神病患者。

  4、饥饿、极度疲劳或酒醉后。

  5、患骨关节结核、肿瘤着不宜采用足疗法。

  6、骨折、脱位要用相应的整复手法进行复位并加以固定,未处理之前不宜采用足浴疗法。

  7、各关节部位创伤性骨膜炎急性期禁止使用足浴手法。

  8、严重骨质疏松者禁止使用足浴手法。

  9、关节韧带的撕裂伤、断裂伤,不能用足浴手法,应手术治疗。

  10、各种开放性软组织损伤。

  11、皮肤局部病变,如湿疹、癣、疮疡、脓肿、疱疹、疤痕等。

  12、各种肿瘤的局部。

  13、胃、十二指肠急性穿孔;有出血性体质的人或倾向者。

  14、急性传染病;淋巴结肿大;烧伤的局部;孕妇的腹部等,其他部位操作手法也应轻柔。

 
版权所有 宜兴市老年协会
Copyrights (c) 2013-2024 http://www.yxlnxh.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