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阅:349次 发布时间:2020-09-01
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以居民步行5—10分钟到达老年服务站等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原则;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对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拓展家政、护理、养老等增值服务;以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为载体,加强培训和宣传,发掘和培养一批懂建设、会管理的老模范、老党员、老干部等社区能人;社区内老年服务站必须与社区综合服务站统筹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日间生活辅助照料、助餐、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具备条件居住社区,可以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保健康复、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以增强老年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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