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专门出台《开展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方案(暂行)》文件,由市民政局通过招标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上门提供菜单式定制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满足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需求。
我市共有9类老年人可纳入养老援助服务范畴,覆盖人群约1万人。具体包括:日常生活需要全护理的低保老人和散居“三无”“五保”老人;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的低保老人和散居“三无”“五保”老人;日常生活需要全护理的低收入(低保标准2倍以内)老人;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的低收入老人;低保家庭和散居“三无”“五保”对象中7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失独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中70周岁及以上的在乡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和“三属”;70周岁及以上的归国华侨;90周岁及以上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