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阅:461次 发布时间:2018-02-26
一是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对日常生活需要全护理、半护理的9类特定老年人家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上门援助服务。目前,宜城、新街、万石等镇(街道)已开展申报、评估工作,一批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老人将享受上门援助服务。二是对全市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开展排摸。湖氵父、宜城、新街等镇(街道)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张渚、丁蜀、高塍、屺亭等镇(街道)建设区域性老年配餐中心。目前,验收配餐点36家。张渚镇善卷村建设省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站、湖氵父镇邵东村建设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验收站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三是出台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制度。明确在设施建设方面,加大对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对新建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贴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对创建达到省级标准化服务站和新建造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点给予3万元的建设补贴。在区域助餐方面,对符合标准、规范运作的区域性老年人助餐中心按照服务人次给予运营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四是迎接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检查工作。五是组织镇(街道)民政办主任学习。召开全市居家养老工作推进会,组织镇(街道)民政办主任现场观摩,解读补充实施意见。六是成立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构。与社会养老组织签订协议,依托第三方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评估工作。七是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估。联合市财政等部门出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蒋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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