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阅:401次 发布时间:2018-01-04
年初,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明确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15项重点任务。《意见》涉及老年人养、乐、医、学、居、娱等各个方面,并确定了落实政策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意见》,江苏省将健全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补贴。要求到2020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90%以上街道开展日间照料服务,90%城市社区开展助餐服务,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每个设区市至少建立1-2所安宁疗护中心或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以上护理院或康复医院;优先支持在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在全省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满5年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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